越南国会29日下午审议《中小企业发展法》草案,焦点集中在企业认定门槛和配套支持。
草案规定,中小企业雇员不得超过300人,同时须满足资本不超过1500亿越南盾或年营收不超过4000亿越南盾两项中的至少一项。
多名代表指出,员工、资本和营收易随经营状况波动,建议按不同行业特点制定更灵活认定办法。
林同省代表杨克梅强调,企业成长超出门槛后不应立即失去已承诺的扶持政策;芹苴市代表陶志义则建议以平均数据判定规模,并明确计算周期和波动处理规则。

越南国会29日下午审议《中小企业发展法》草案,焦点集中在企业认定门槛和配套支持。
草案规定,中小企业雇员不得超过300人,同时须满足资本不超过1500亿越南盾或年营收不超过4000亿越南盾两项中的至少一项。
多名代表指出,员工、资本和营收易随经营状况波动,建议按不同行业特点制定更灵活认定办法。
林同省代表杨克梅强调,企业成长超出门槛后不应立即失去已承诺的扶持政策;芹苴市代表陶志义则建议以平均数据判定规模,并明确计算周期和波动处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