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7日,李某在上海一家科技公司的网络推广平台充值1000元。工作人员把另一名客户的16位账号误当成金额,误充进李某账户。
李某发现余额异常后没有联系平台处理,而是用多余额度继续购买推广服务。
10月17日公司发现错误,冻结账户并要求退还已消费款项。李某未回应,公司起诉至湖南宁乡市人民法院。
法院认定李某实际使用的不当利益为252281.31元,判令其返还本金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公司索赔的差旅费、律师费未获支持。
法院强调,操作失误不等于用户可以随意使用多余余额,明知非己之钱仍消费,依法必须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