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10月23日向法院提控一名41岁新加坡男子,指他违反《妇女宪章》第146A(1)(b)条,涉嫌在业务中使用远程通信服务,为他人提供性服务牵线。

此次行动由刑事调查局专案犯罪科会同七个陆地警区联合展开,9月14日至10月30日期间突袭全岛61处地点,地点包括按摩店、娱乐场所、美容院、酒店和住宅单位。

195人因涉嫌违反《妇女宪章》、《雇佣外籍人力法》、《赌博管制法》及《刑法》被捕,其中16人被列为协助卖淫的同谋。

警方已冻结涉及金额超过60万新元的银行账户,目前其余被捕人士仍在调查中。

根据《妇女宪章》第146A条,初犯者可被罚款最高10万新元或监禁最长5年,或两者兼施;累犯刑罚上限提高至15万新元或7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