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上诉庭11月4日以2比1多数票,批准网红传教士达艾赛的上诉,撤销原本的定罪及10年监禁、3下鞭刑判决,达艾赛获判无罪释放。
审理此案的三名法官中,阿兹曼阿都拉和莫哈末拉兹支持被告上诉,米尔哈希米持不同意见。阿兹曼表示,辩方已提出合理怀疑,原定罪无法维持。
案件起于2019年9月11日凌晨,地点在雪兰莪I-City一座公寓,受害者当时23岁。达艾赛2020年12月被控后否认有罪。
此案审理过程反复。2023年4月,地庭曾以控方未能证明表面罪证成立判他无罪;控方上诉成功后,2024年8月30日法院改判10年监禁及3下鞭刑。
达艾赛在加影监狱服刑21天后获准暂时释放等待上诉,此次上诉庭作出最终裁决,推翻此前定罪和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