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交通警察10月28日在法云—高蒲高速公路开展测速执法,15时10分至37分先后查获3辆低速行驶车辆。

第一辆车牌35A-207.xx轿车时速62公里,第二辆50H-406.xx客车时速68公里,第三辆36H-188.xx轿车同样68公里,均未达该车道每小时80公里的最低限速。

三起案件均已立案处理,依据第168/2024/NĐ-CP号法令,每名司机将面临80万至100万越南盾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