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迪甘巴彦已驳回前参议员Ramon “Bong” Revilla Jr.提出的动议,即要求将第三分庭主席兼联席法官Karl Miranda排除在涉及在布拉干省一项不存在的防洪工程中涉及9280万比索的贪污案件审理之外。

沙迪甘巴彦在10月22日的决议中维持了此前驳回Revilla动议的决定,指出Revilla重复了此前已在2026年9月24日决议中回应的论点。

反腐败法庭表示,Revilla未提供任何新的、额外的行为、行为或环境,足以构成清晰且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法官Miranda存在偏见或偏颇,需要他退出本案的审理。

沙迪甘巴彦第三分庭指出,在判断公正性的考量上,标准应是参照一个合理、理智和知情的人的视角,而不是根据被告Revilla的个人感知。

法庭进一步裁定,即使审视Revilla提出的所有环境,一个理性的观察者也会认为不存在法官Miranda的偏见,法官对良好行为和时间津贴法的相关言论,以及他与公共工程和公路部(DPWH)前副部长Roberto R. Bernardo的律师Atty. Buenaventura B. Miranda的关系,都与案件无关。

沙迪甘巴彦补充说,一个理性的观察者不会简单地将法官Miranda投票拒绝Revilla保释动议的行为归因于他与Atty. Miranda的关系,而是会审查该投票是否得到了对提交给法庭的证据的彻底审查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