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法院10月22日判处41岁马来西亚男子王某监禁6年1个月及罚款6000新元,罪名是协助跨国犯罪集团安排27名马来西亚籍钱骡在新加坡开设银行账户。

控方指出,王某在2024年5月至8月间,充当砂拉越犯罪集团中间人,联系新加坡代办人帮助这些钱骡申请虚假工作准证入境。

这些钱骡随后在新加坡6家银行开设107个账户,用于网络赌博和诈骗洗钱,涉案金额超过184万新元,王某从中获利约6000新元。

被告承认抵触《滥用电脑法令》及《外来人力雇佣法令》等8项控状,目前已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