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晚,马来西亚沙巴州斗湖警方接获线索后,派便衣警员进入一间理疗中心,以顾客身份接触该中心内一名31岁中国籍女子。

双方以700令吉谈妥性服务后,警方立即采取行动,将该女子当场逮捕,并扣押700令吉现金、一只已使用过的避孕套及手机等物证。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72B条(招揽卖淫)立案调查,11月5日将女子送上斗湖推事庭申请延扣三日获准。

女子随后在庭上认罪,被判监禁5个月及罚款4000令吉,罚款未缴则加监2个月。

投稿网友在帖末附言“好一手钓鱼执法”,对警方行动方式表达调侃。